- 會 員 規 則
(一)請上課前五分鐘到達運動場,更換柔道衣及搬運席子,下課後,會員
必須將席子搬回儲物室, 方可離去.遲到者必須向在場各導師,師兄
及師姐鞠躬以表示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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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上課時須專心聽從教練的講解,未得教練同意,不得任意離開道埸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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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凡在本會屬下道場上課學員,必須出示有效記錄表作登記,多次犯例
- 學員色帶降一級,須補回記錄表堂數方可升回現有色帶,每月上課只
- 得一堂及黑帶學員,不受此例限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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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因事缺席超出五個月以上,色帶及柴保留, 升級記錄表堂數全部取
消或降柴,缺席超出十個月以上,色帶保留, 柴數及升級記錄表堂
數全部取消,*缺席超出年半以上,色帶降一級,補回升級堂數才可
取回現有色帶(不用再考試) *此例不適用黑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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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得在道場內喧嘩,追逐,說粗言穢語及滋擾別人,會員間必須互
- 相尊重,愛護.
(六)操行良好,方可參加升帶試,而操行分佔總分的百分之四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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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出賽前一個月內練習率總和不足四堂以上,不會考慮其出賽資格.
(八)學員須注意個人儀容 , 包括指甲 、 頭髮 、 道袍等.
(九)未得本會同意,學員不可私下租場及去其它柔道會練習。
(十)必須服從教練的指導和遵守會員規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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